青岛市•市南区

政务服务

事项类型
XK
所属部门
公安局市南分局
结果公示
我要咨询
我要投诉
我要收藏
扫二维码可在手机端查看
父母投靠子女迁移
实施主体 公安局市南分局 承办机构 青岛市公安局市南分局人口管理服务大队
基本编码 370109111002 实施编码 1137020000513032294370109111002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0 办件类型
事项版本 14 事项状态 5
服务对象 1 通办范围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0 办理形式 0,2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0 办理结果类型 30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1 送达方式
行使层级 4 权限划分
实施主体性质 1 数量限制
权力来源 1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 即办件 0个工作日(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和要求的,公安派出所应当当场办理。对户口申报事项进行审查时,发现需要进一步核实确认相关信息的或审核批准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办结。)
是否收费 不收费 联办机构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办理方式 1
办理结果名称 父母投靠子女迁移
网办深度
本事项支持 1
咨询方式 电话:青岛市公安局市南分局八大峡派出所:66575281,青岛市公安局市南分局云南路派出所:66575182,青岛市公安局市南分局中山路派出所:66575271,青岛市公安局市南分局观海路派出所:66575133,青岛市公安局市南分局江苏路派出所:66575261,青岛市公安局市南分局八大关派出所:66575252,青岛市公安局市南分局湛山派出所:66575166,青岛市公安局市南分局金湖路派出所:66575158,青岛市公安局市南分局八大湖派出所:66575121,青岛市公安局市南分局香港中路派出所:66575226,青岛市公安局市南分局金门路派出所:66575212,青岛市公安局市南分局珠海路派出所:66575196
监督投诉方式 电话:0532-66575057
受理地点 青岛市公安局市南分局八大峡派出所:瞿塘峡路72号,青岛市公安局市南分局云南路派出所:四川路62号甲,青岛市公安局市南分局中山路派出所:北京路87号,青岛市公安局市南分局观海路派出所:广西路37号,青岛市公安局市南分局江苏路派出所:江苏路8号,青岛市公安局市南分局八大关派出所:延安一路77号,青岛市公安局市南分局湛山派出所:湛山一路25号,青岛市公安局市南分局金湖路派出所:金坛支路29号,青岛市公安局市南分局八大湖派出所:太湖路19号,青岛市公安局市南分局香港中路派出所:福州南路81号,青岛市公安局市南分局金门路派出所:仙游路5号,青岛市公安局市南分局珠海路派出所:东海中路18号甲
受理时间 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 设定依据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受理条件
  • 申请材料
  • 办理流程
  • 法律救济
  • 行使内容
  • 中介服务
  • 常见问题
依据名称 制定机关 发布令号(文号) 具体规定内容 原文下载地址
关于在全省户籍管理领域推行“1+6”服务模式的通知 山东省公安厅 鲁公通〔2019〕64号 户籍管理高频事项“一次办好”材料清单 查看原文
暂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被投靠人户籍登记为本市城镇合法固定住所的,可办理父母投靠成年子女迁入落户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备注 空白样表 示范文本 材料来源 来源说明 是否可告知承诺
居民户口簿 原件 1份 纸质版 必要  样表下载 政府部门核发 公安机关核发的法定证件
居民身份证 原件 1份 实物类 必要  样表下载 政府部门核发 公安机关核发的法定证件
父母与子女关系材料 原件 1份 纸质版 必要  样表下载 政府部门核发 政府部门核发
拟落户地证件材料(包括合法稳定住所、居民户口簿、单位集体户、人才或社区集体户) 原件 1份 纸质版 必要  样表下载 政府部门核发 政府部门核发
环节名称 办理内容 审批标准 办理时限 办理结果
受理 收取当事人提交的申请材料 是否符合法定条件和法定材料 1个工作日 受理或者不予受理
审查 审查当事人提交的申请材料 是否符合法定条件和法定材料,材料是否真实有效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和要求的,公安派出所应当当场办理。对户口申报事项进行审查时,发现需要进一步核实确认相关信息的或审核批准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办结。 提出拟办意见呈报审批
办结 办理落户手续 符合法定要求的办理落户,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作出相应决定 1个工作日 办理落户或不予办理
行政复议
部门:青岛市人民政府
地址:青岛市市南区山东路10号丙甲区青岛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一楼大厅
电话:0532-88950011
行政诉讼
部门: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李沧区人民法院、崂山区人民法院、青岛铁路运输法院
地址:青岛市市南区山东路16号(市南区人民法院)、李沧区金水路1303号(李沧区人民法院)、崂山区云岭支路1号(崂山区人民法院)、市南区广州路37号(青岛铁路运输法院)
电话:0532-80880601(市南区人民法院)、0532-66878560(李沧区人民法院)、0532-88896630(崂山区人民法院)、0532-82628488(青岛铁路运输法院)
暂无行使内容
暂无中介服务
问题:办理时限
回答: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和要求的,公安派出所应当当场办理。对户口申报事项进行审查时,发现需要进一步核实确认相关信息的或审核批准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办结。
无标题文档